居盟呼籲:應補貼長照人員之「工作風險津貼」,並補充各項防疫物資及相關訓練資源,同時提醒,「防疫照顧假津貼」應視產業型態及服務需求做周全考量,避免使得良善美意無法申請,同時導致必要性服務失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可望於本月底完成三讀,各界也對於紓困資源分配提出相關主張;社團法人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簡稱居盟)欣見各界對於疫情之下,勞工權益及長照及家庭照顧需求保障之關注,居盟對於相關倡議提出呼籲及提醒: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社區式長照機構暫停服務,長期照顧需求轉由居家服務來提供,並維持原有居家服務不輟,以維長照服務持續不中斷,因此長照人員毫無疑問的為防疫期間仍「提供必要服務」之勞工。長照人員之工作型態為多點服務,需至數個個案家中提供照顧服務,且提供服務時需與個案密切接觸,因此面臨較高感染風險,因此呼籲應以紓困預算補貼長照人員之工作風險津貼,並補充各項防疫物資及相關訓練資源,以確保長照人員、個案及其家屬之安全,同時確保長照服務穩定輸送。
二、另針對防疫照顧假津貼部份,由於長照人員多數也具有家庭照顧者之角色,符合「防疫照顧假」之資格,為避免立意良善之防疫照顧假津貼與維持必要性服務兩者間產生扞格,因此居盟提醒,「防疫照顧假津貼」應視產業型態及服務需求做周全考量,避免使得良善美意無法申請,同時導致必要性服務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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